周法 | 被怀疑夫妻关系造假遭拒签,旅行社要退费吗?
办理签证是出境游的前提条件,但旅游签证能否顺利取得具有不确定性。
倘若已经报出境游旅行团,且将签证委托给旅行社办理,但被拒签,所产生的损失该由谁承担?旅行社是否需要赔偿?
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旅游业的典型案例中,准备去日本过结婚纪念日的于女士和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糟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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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签
被毁了的结婚纪念日
背后的原因让人气愤
结婚纪念日即将到来,于女士和刘先生夫妻二人计划一同前往日本,用旅游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
由于工作较为繁忙,没有太多的时间用于签证办理等手续的处理,也为了省时省心,二人委托某旅行社办理“赴日个人三年多次签证”,并报名参加该公司组织的日本北海道六日游旅行团。
据于女士和刘先生二人表示,他们同旅行社签订了合同,并向其支付了相应的签证费用和旅游费用共计3.3万余元,并将两人代办签证所需的材料交给了该旅行社办理。随后,于女士和刘先生夫妻二人就没再过多关注此事,轻松在家期待着结婚纪念日的甜蜜之旅的到来。
怎料,日本之旅的日期越来越近,夫妻二人却在当月月底等到了一则坏消息:旅行社联系到于女士和刘先生,告知他们于女士被退签。
于女士和刘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已经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递交了所有的资料,怎么就会被退签了呢。由于百思不得其解,于女士和刘先生自行展开了调查,竟发现了让他们出乎意料且感到气愤的原因。
原来,于女士和刘先生委托办理签证的旅行社,并未按照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所提的要求向他们索取完整的材料,更让他们感到气愤的是,这个旅行社甚至都没有把二人已经交给旅行社的材料向大使馆方完整提交。
由于出行日期临近,于小姐已经来不及办理签证,加之于小姐和刘先生此次赴日本旅游的初衷是为了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夫妻二人分隔两国、一个人去旅游,怎么叫结婚纪念日之旅?因此,刘先生出于不得已只能选择放弃随团出游。
精心策划、期盼已久的赴日之旅就这样被毁了,更何况还不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所造成,少了纪念日的仪式感不说,夫妻二人还已经支付了一笔费用。因此,于小姐和刘先生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3.3万余元。
遗漏
被怀疑是假夫妻
错在谁
面对于小姐和刘先生的起诉,旅行社指出,他们夫妻二人申请的签证以刘先生为主申请人,于小姐为其配偶,二人捆绑在一起,签证所需要的材料也都在一起。
因此,旅行社辩称,既然刘先生的资料能通过日本国大使馆的审核并顺利办理了签证,那证明旅行社向使馆方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刘先生签证的成功办理,也能证明旅行社已完成合同义务。
据此,旅行社主张,于小姐被退签是日本国驻华大使馆的决定,旅行社不存在过错。而刘先生是主动选择放弃随团出游,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庭审中,于小姐向法庭提交了在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官网的打印件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均表明:旅行社将办理签证的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进行,且未按使馆的要求提交二人的结婚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也没有向于女士索要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这些都是导致于女士被退签的主要原因。
宣判
明知故犯
旅行社退还17999元
法院指出,旅行社在明知于小姐和刘先生为夫妻关系,且二人已提供结婚证的情况下,仍在委托第三方办理签证的时候,没能向日本使馆提交二人的结婚证。通过后续的聊天记录也可知,于女士被退签的原因,正是因为日本大使馆怀疑于女士跟刘先生两人不是真正的夫妻关系。
同时,于女士直到临近出行日期时才被退签,导致无法重新办理签证,未能出游,产生相关损失。
法院认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瑕疵,故应退还于女士的签证费以及旅游费共计17999元。由于刘先生已经过签,是他自行决定放弃随团出游,故刘先生的签证费及旅游费用旅行社无需退还。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指出,当事人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国家旅业网也在此提醒广大业者朋友:在与游客签订出境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明确告知旅游签证被拒签的可能性和后果,并在合同中对签证被拒签后的旅游费用或损失承担进行明确约定。
如果是由于旅游者提交的材料存在瑕疵,或是由于个人存在不良记录等原因造成拒签,旅游者应承担必要费用。但如果拒签的原因是因为旅行社要求提供的材料与使领馆要求不符、提交签证材料不及时或者其他工作衔接不到位等,导致旅游合同解除,旅行社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